型號:JCK-3
產品時間:2023-05-08
簡要描述:
建材可燃性試驗儀是判定在規(guī)定的條件下,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的試驗方法,是根據(jù)國家標準GB8626規(guī)定的技術參數(shù)而研制的。該試驗爐是在正常的燃燒環(huán)境中,用小火焰直接沖擊垂直放置的試樣以測定建筑制品可燃性。
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儀適用范圍
采用了不銹鋼箱體,是在老款JCK-2產品基礎上新增觸摸屏控制、試樣可控自動升降、本生燈可進退調節(jié)功能的升級產品,是嚴格依據(jù)國家標準GB8626-2007規(guī)定的而生產的的高配置建材燃燒等級測試儀器。(紅字部分為第三方檢測單位現(xiàn)在驗收強制要求的參數(shù))
建材可燃性試驗儀是在正常的燃燒環(huán)境中,用小火焰直接沖擊垂直放置的試樣以測定建筑制品可燃性。利用德國 Kleinbrenner(克萊因勃倫納)原理,在垂直方向小火焰直接沖擊下,用于測定B級建筑材料的燃燒性能(即用于建筑材料燃燒性能/阻燃等級B級的判定)。
相關技術參數(shù)
1. 環(huán)境溫度:15℃~25℃;
2. 相對濕度:≤85;
3. 供電電壓和功率:220V 50HZ 100W;
4. 氣源:純度不低于95的商用丙烷 ,普通試驗也可用液化石油氣代替(注:氣源和鏈接頭用戶自備);
5. 本生燈對式樣施加火焰時間15s
6.單片機控制,數(shù)字顯示。
7.燒器孔徑為Φ0.17mm、本生燈火焰長度20mm±1mm,燃燒器可傾斜45°。
8.對試樣施加火焰(1s-99 s)±0.5s,可任意調節(jié),精度±0.2s。
9.可燃氣源:純度95以上的丙烷。(注:氣源和鏈接頭用戶自備)
適用標準
適用標準:ISO11925-2:2002 E《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》
設計標準: GB/T8626-2007《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》
另GB8626-2007 中4.10要求風速裝置為選配,近期第三方檢測單位驗收基本都做要求,但風速裝置前期采購不配,后期也可以再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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